为更加规范、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积极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给学术研究可能带来的风险和科技伦理挑战,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等文件精神,并参照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指南,本刊特对作者、审稿人及编辑在投稿、审稿、编辑出版等环节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包括但不限于ChatGPT、DeepSeek等大型语言模型及生成式人工智能绘图工具等)的行为,声明如下:
一 署名与责任主体
本刊不接受任何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作为论文署名作者。论文所有作者须为对研究做出实质性智力贡献的自然人,并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学术规范性以及可能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尤其注意人工智能工具的合规性使用)承担全部责任。
二 AI使用披露义务
如作者在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等非核心创造性环节使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必须遵守通行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学术规范,并在投稿时随稿提交《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说明》。该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1)所使用的工具名称、版本号及服务提供商;2)具体的使用时间、使用环节与目的;3)所使用的原始提示词及生成内容记录;4)生成内容在最终论文中的具体体现方式。该说明应清晰展现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在论文创作中的角色和作用。本刊编辑部及审稿人将依据该说明对稿件的原创性进行综合评估。
三 审稿与编辑规范
为了保证评审与编辑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与保密性,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本刊审稿专家与编辑人员均不得在审稿环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撰写审稿意见与处理稿件内容;第二,所有参与评审与编辑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严禁将投稿论文上传至任何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防止稿件内容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用于AI模型训练。若发现审稿意见为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直接生成,本刊将该审稿意见视为无效并暂停审稿人的一切相关工作,必要时承担相应责任。
四 编辑部的审查与追责
1)本编辑部将使用“AIGC检测技术”对投稿论文内容进行检查。全文检测结果显示“疑似AIGC占全文比”超过15%的稿件将被进行退稿或撤稿处理。
2)本编辑部保留长期追踪与审查投稿、刊稿中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的权利,并将逐步完善针对学术诚信与外审公正性的审查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专业检测系统、聘请技术专家共同外审等方式。
3)一经查实作者存在隐瞒或不如实提供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情况,本编辑部将视为违反学术诚信,有权退稿、撤稿。情节严重者,将列入作者学术失信名单,通报所在单位,两年内禁止作者投稿。如作者是期刊审稿人,同时禁止其参与审稿工作。对本编辑部期刊声誉等造成损失的,本编辑部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动态更新与解释权
本声明将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学术共同体共识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进行适时动态调整,更新内容将在本刊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
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归《工业水处理》编辑部所有。
《工业水处理》期刊编辑部
2026年1月6日